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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濂:从社交媒体全面封杀川普引发的政治哲学思考

周濂 布谷在歌唱 2021-01-15


1,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角度出发,对言论自由构成侵犯的主体是政府行为者,推特和其他社交媒体属于私人商业机构,并不具备侵犯言论自由的主体资格。就此而言,社交媒体全面封杀川普虽然在事实上限制了川普的言论,但并不在法律意义上伤害川普的言论自由权。

 

2,至少在1月20日之前,川普依然是这个星球上最有权势的人物,在这个意义上,社交媒体和主流媒体联合封杀他,应该首先被视为权力制衡而非侵犯言论自由。事实上,如果秉承“恶猜公权、善待私权”的原则,那么川普注定是而且应该是被恶猜的对象。因此,那些因为主流媒体恶猜川普就痛斥前者堕落,反之当川普狂怼主流媒体时却被赞其勇敢的观点是毫无道理的。当然,基于一贯性的原则,拜登上台之后,主流媒体——无论左右——也应该一如既往地恶猜公权,如果没有做到这一点,那我们就真的可以来严肃探讨主流媒体堕落的问题。

 

3, 1月6日川普在白宫集会现场的演讲,满足霍姆斯法官给出的限制言论的经典定义——“当事人所使用的言辞是否在特定情形下具有造成明显而即刻的危险(a clear and present danger)的属性”,一旦判断会造成明显而即刻的危险,“国会有权阻止”这些言论。这个表述再一次明确了限制言论自由的主体是立法机关和政府行为者。

 

4,在1月20日正式移交总统大权之前,社交平台对川普进行封号,属于对言论进行“事先限制”的措施,虽然不存在法理上侵犯言论自由的问题,但反对者或许会从“量刑适度”和“现实效果”两个方面质疑其合理性和恰当性。

 

5,从量刑适度的角度出发,显然存在着其他选项:比如删除川普的特定言论,暂时关小黑屋到20号,等等。相比之下,对川普永久封号,尤其是同时封杀70000多个散布阴谋论小号的做法是值得商榷的。(第10点会进一步阐释这个问题)

 

6,从现实效果的角度出发,支持永久封号以及二次弹劾的人认为,这是避免出现冲突升级以及确保最高权力更迭的必要手段,但是反对者有理由担心,这种做法会在短期内进一步激化冲突并在长期导致美国政治丧失统一性和稳定性。未来将会怎样,谁都无法准确预言。仅从彭斯过去一周的表现看,虽然他两面不讨好、左右不是人,因为拒绝推翻选举人票而被川粉斥为叛徒,又因为反对二次弹劾川普而被政敌唾弃,但是多年之后,回顾彭斯在这生死一周的表现(无论他是出于政治计算还是某种意义上的政治操守),历史也许会给他一个更加公允的评价。

 

7,也许更严肃的问题在于,鉴于社交媒体和主流媒体已经成为影响公众舆论和政治走向的巨大力量,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应该重新定义其地位,它不再是排序在立法、行政与司法之后的第四权力,而是与前三者并驾齐驱甚至未来有可能超越其上的权力,如果是这样的话,就有必要重新认定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侵权主体。事实上,社交媒体近期的一些举措足以让我们担忧密尔的担忧:“仅仅防范各级官府的暴政是不够的,还需防范优势意见和大众情感的暴政,……集体意见对于个人独立的合法干涉是有一个限度的。发现这一限度并维护其不受侵蚀,对于使人类事务进至良善之境来说,正像防范政治上的专制一样,是不可或缺的。”

 

8,需要强调的是,“国会不得立法……侵犯言论自由或出版的自由。”这个陈述传达的只是言论自由至上的信念,万不可死抠字眼,以为一切言论皆可以自由之名大行其道。回顾美国立国两百多年的历史,已有多项言论被最高法院列为不受保护行列,比如在法庭作伪证,谎报火警引发公众恐慌,教唆或者悬赏杀人,刊登虚假商业广告,淫秽、挑衅和仇恨言论上述言论之所以被禁,皆因违背了伤害原则。

 

9,当然,问题的关键在于什么样的伤害才是伤害?杰弗逊说:“我不会因为我的邻居说有二十个上帝或者压根没有上帝而受到伤害。”如果这个观点成立,接下来的问题是:既然可以如此肆无忌惮地谈论上帝,为什么不能肆无忌惮谈结巴而只能说口吃,不能说瞎子而只能说盲人,不能说胖子而只能说体重超标者?一个显而易见的回答是,这些言论虽然没有在身体上伤害弱势群体,但是在心理上冒犯了弱势群体的情感和尊严。弱势群体的情感和尊严当然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但是如果限制言论自由的标准从“伤害原则”滑落成为“冒犯原则”,并且把冒犯与否的判断标准全然交给被冒犯者而不是交给公共理性的讨论,难免会让一些人担心对言论自由构成伤害。

 

10,面对那些在我们看来“荒谬绝伦”的观点——比如散布各种阴谋论的观点,如果它们不会造成明显而即刻的危险,不属于“在法庭作伪证,谎报火警引发公众恐慌,教唆或者悬赏杀人,刊登虚假商业广告,淫秽、挑衅和仇恨言论”,为什么就应该选择容忍它们?对此密尔的回答是:A,我们永远不能确定我们所竭力要禁绝的意见是错误的,因为“认定某一意见正确乃是因为它在一切与之竞争的场合中都未被驳倒,与认定它正确乃是因它不容反驳,这两者之间有着天壤之别。”B,即便我们可以确定其错误,禁绝它仍为过错。因为“无论多么正确的意见,如果不能时常经受充分且无所畏惧地讨论,它都只能作为僵死的教条而不是鲜活的真理而被持有,他都应该有所动容。”C,“一组相互冲突的信条,并非一者全对另一者全错,而是真理共存于二者之中。”政治上纷见迭出的各种言论,“如民主制和贵族制、产权论和均富论、合作和竞争、奢侈和节俭、群性和个性、自由和纪律,以及是生活中永相对立的种种意见,除非每一对的双方都能同样地自由发表,并且以同样地才情和精力得到贯彻和拥护,否则对立的双方都不会有机会得到公平的对待,必然会像天平的两边此起而彼落。在生活的各种重大实际利害上,真理往往是对立双方调和与交汇的问题。”

 

11,我还是同意以赛亚伯林对密尔的总结——“人类问题最后解决,或在所有关键问题上获得普遍一致”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可取的。

 

所谓政治,就是要学会与那些在根本问题与你存在深刻分歧的人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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